證據能力 分類: 刑事訴訟法 證據導論 證據能力係指得成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在與否之資格,有證據能力之證據始得進入證據調查,此項資格必須證據與待證事實具有自然關聯性,並符合法定程式,且未受法律之禁止或排除,始能具備。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事訴訟法 證據導論 留言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