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筆記
法律-筆記於2019年4月開張,希望能夠將法律知識體系化的連結起來,感謝您的每一次造訪,歡迎大家的建議與指教,本小站也有賴大家多多支持,讓我們能長遠的走下去。
因具體個案之法律見解、法律適用存在差異,如有法律問題請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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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具體個案之法律見解、法律適用存在差異,如有法律問題請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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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線:2019年4月11日
- 10萬次瀏覽:2020年5月4日
- 20萬次瀏覽:待續
建議在每一個詞目增加「最後修訂日期」。
回覆刪除如果可以的話,看能不能把引用文獻或資料來源註明清楚。
感謝您的建議。關於最後修訂日期,由於系統認定的編輯日期有時候不正確,暫時沒有放上來。引用文獻部分,再研究一下引用的相關html語法。謝謝
刪除建議:
回覆刪除每個名詞來源係來自德文、抑或英文..?
翻譯自哪裡..?大陸法..?英美法..?
不知來源,大法官釋憲亂釋與否,有沒人知道,無法可供正確檢視,對吧...?
多謝
還是感謝您的建議,不過這需要精通相關語言的知識量,確實不容易。
刪除能夠引用原文確實會比較好,但法律規定及適用上,很多時候仍會基於我國的國情,而為一定的評價或判斷,不一定會全盤照抄,所以實務的大法官解釋偶爾會引用原文,但大部分情況仍以我國語言書寫,而法院的判決則更少引用外國的原文了。
上面建議事項:【引用文獻或資料來源註明清楚】,
回覆刪除這是美國法學嚴格要求,不知大陸法是否亦同..?
起碼台灣無此精神,包含中華民國大法官引用錯誤來源。
美國律師協會ABA,你了解嗎? - 每日頭條
https://kknews.cc/zh-tw/education/jlxx2re.html
多謝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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