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
累犯係指受刑罰執行之行為人(受 徒刑 之執行,該徒刑之罪不限故意或過失),於釋放後之一定期間內( 執行 完畢或一部執行赦免後 5年 內。緩刑期滿未經撤銷之5年內再犯,非屬累犯,因緩刑期滿未撤銷,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假釋期間再犯並非執行完畢,假釋之執行完畢須待所餘刑其內未經撤銷假釋,故假釋期間再犯僅為撤銷假釋之原因),再犯特定之罪者( 故意 再犯 有期徒刑以上 之罪,此指該罪之法定刑,法定刑最重為有期徒刑即屬之,最輕本刑為拘役、罰金亦屬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對累犯之加重處罰,係因其不知悔改再故意犯罪,主觀上之危險性顯然尚未除去,對刑罰反應能力薄弱。 相關文章 酌科 酌減(刑法) 不罰 免除其刑 加重其刑 累犯 減輕其刑 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