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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放


縱放係指縱容放任依法逮捕或拘禁之人脫離公力監督而逃逸,其方法應以解除公力之拘束,使得自由行動而脫離監督,形式並無限制。

依法拘禁之人


依法拘禁之人係依據法律,拘束其自由,將之拘禁於法定處所之人。如依刑事訴訟將被告羈押於看守所、依強制執行法將民事債務人管收於民事管收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被處罰人拘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將少年收容於觀護所、強制工作執行場所執行中之強制工作人犯、煙毒勒戒所執行中之勒戒煙毒犯,均屬之。

依法逮捕之人


依法逮捕之人係指依法律規定逮捕,暫時拘束其行動自由,將之解送一定之處所,且尚未經拘禁於法定處所之人。如逮捕現行犯、通緝犯、持拘票逮捕、緊急拘提所拘捕之人,均屬依法逮捕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