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能力(刑法)
本文章介紹刑法上的行為能力,關於民法上的行為能力,請見:行為能力-民法 刑法上的行為能力為行為人具有意思活動、意思決定、控制自我身體行止的能力,行為能力為判斷特定行為是否為刑法概念上的行為,需要成立刑法上的行為,始能判斷該行為是否成立犯罪。行為能力為責任能力存在的基礎。 相關文章 構成要件該當性: 構成要件 、 該當性 客觀構成要件要素 行為主體 行為客體 實行行為(Handlungsbegriff) 行為不法(行為無價值) 行為能力(刑法) 行為結果 結果不法(結果無價值) 因果關係 、客觀歸責 行為情狀 主觀構成要件要素 一般主觀要素 特殊主觀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