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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起意


另行起意係指 原有犯意構成要件行為 已完成 ,或特定原因出現,停止原來犯罪行為,另增加一個新的犯意,而實行另一犯罪行為,另行起意則應以數罪併罰論處。另一犯罪行為被害客體不必與原先犯罪被害客體相同。例如行為人原先欲傷害甲,將以打傷後,因其他原因再將甲殺害,則屬另行起意,故成立傷害及殺人兩罪。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犯意變更


犯意變更係指行為人基於犯罪 著手實行犯罪之前 或 行為繼續中 ,對 同一被害客體 ,改變原先之犯罪故意,而以另一故意實行犯罪行為,犯意變更之情形,基於實質不法與刑罰衡平,僅以 單純重罪 論處全部之犯罪行為。如甲原先僅欲毆打乙,但後來甲基於憤怒情緒,而決定將乙打死,導致乙死亡。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夾結效果係指在繼續犯不法狀態持續中,觸犯兩個本屬行為複數的犯罪行為,該兩罪原屬數行為數罪,但夾結效果則認為因繼續行為貫穿,而成立 想像競合 ,從一重處斷。但夾結效果對於量刑評價標準產生影響,因此,具有夾結效果的繼續犯應較原個別獨立之罪為重。 ------- -------|------------------------|------- -----------      A        B 例如: 紅色 期間為行為人持有槍枝(刑法第187條加重危險物品罪),而持有期間,則分別以槍枝殺害甲及乙二人,成立A、B兩個殺人罪,但因夾結效果之加重危險物品罪較殺人罪為輕,故不成立夾結效果,A、B兩個殺人罪並不成立想像競合。 若行為人持水果刀強盜甲之財物,因乙抵抗而以刀劃傷乙(傷害罪,A),並破壞乙所有之車(毀損罪,B),則A傷害罪與強盜罪及毀損罪B與強盜罪,分別為想像競合關係,而強盜罪較傷害、毀損為重,成立夾結效果,故強盜、傷害及毀損三罪整體成為想像競合關係。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包括一罪


包括一罪係指行為人基於一個意思決定,實施該當於同一構成要件且具有密接關聯性之數個行為,而侵害同一之法益者,本概念係日本刑法學者所獨有。其判斷標準包括犯意之單一性、構成要件之同一性、行為之密接性、法益之同一性。包括一罪之型態有集合犯、接續犯、複行為犯。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數罪併罰


數罪併罰係指裁判確定前,同一行為人基於不同犯意而犯 數罪 ,而數罪具有共同裁判可能性,為求刑事執行經濟而併合量定執行刑,即根據刑法第51條定之。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純正競合


純正競合係指系爭行為該當數構成要件,即數罪階成立之競合情形,且所實現數之各構成要件各有不同之不法內涵,並無重疊關係。此類行為則須宣告複數構成要件之罪名始足以評價行為人所有之不法及罪責內涵。其類型包括想像競合、數罪併罰。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想像競合


想像競合係指存在於行為人透過同一行為觸犯多數相同或不同之罪名所形成之犯罪單數。 想像競合的成立要件為行為人 一行為觸犯數罪名 ,且侵害 數法益 。 而一行為之認定,實行行為完全重疊固無爭議,惟數罪實行行為僅部分重疊時,是否認定為一行為,通說認為須具備實行行為部分同一性,並以方法、目的關聯為限。在繼續犯方面,因繼續犯整體過程為構成要件結合、理解為一行為,故繼續犯不中斷原主觀犯意而另犯他罪,犯罪時間與繼續犯行重疊,又非出於另行起意之他犯意即可以一行為論。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與罰後行為


與罰後行為係指同一行為人先後為二行為,而後行為係對同一法益之侵害,且無獨立之非價內涵(未擴充或改變前行為造成之損害狀態),僅處罰前行為即可包括後行為在內之行為。例如竊取手機後,因不會使用而將之毀損。 與罰後行為在判決主文宣告上則被虛化,在判決主文不會看到該罪名。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與罰前行為


與罰前行為係指雖有先後二行為,但前行為僅為後行為的前階行為,即前階段行為的不法內涵已包含在後行為的不法內涵中,處罰後行為(主要行為)便足以包含前行為(次要行為)。與罰前行為之法律效果可准用法條競合之 補充關係 或 吸收關係 處理。如要求、期約、收受賄賂,僅論以收受賄賂罪已足。 與罰前行為在判決主文宣告上則被虛化,在判決主文不會看到該罪名。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擇一關係


擇一關係法條競合無法歸類於特別、補充或吸收關係之下,僅能就此數個均切合適用之刑罰法規,選擇其中一個適當之刑法法規予以適用,惟學說上對於是否承認此類型尚有不同見解。如通謀開戰罪與通謀喪失領土罪。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補充關係(競合)


補充關係係指行為涉及多數構成要件中,其中有一構成要件僅為輔助性加以適用,則該構成要件相對於主要構成要件則屬補充關係,而主要條款優先於補充條款適用。如殺人既遂及殺人未遂,犯罪行為符合殺人既遂時,僅論殺人既遂罪。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法條競合


法條競合係指對於同一構成犯罪事實之行為,同時有數個該當而可適用之構成要件,僅適用其中一個最妥適之構成要件定罪科刑,即能充分評價全不之不法與罪責內涵,其他構成要件則被排斥而不適用。法條競合之類型包括特別關係、補充關係、吸收關係、擇一關係。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不純正競合


不純正競合汐止構成要件之重疊現象,雖在形式上似有數個刑罰條款競合,惟實質上僅一個刑罰條款排斥其他刑罰條款之現象。此類競合者,僅須於主文宣告一個罪名,僅足以評價行為人之不法及罪責內涵。不純正競合之種類可分為法條競合、與罰之前(後)行為。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競合


競合係為解決法官在判決主文中應表明那些法條、構成那些罪始足以充分評價行為人的行為,始評價充分而不過度、不重複。競合之使用時機為行為人構成數個犯罪,在兩個以上條文皆可適用之情況下,如何定罪科刑,是否僅於主文宣告一罪已足;抑或須所有罪名接羅列。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特別關係


特別關係係指犯罪構成要件間存在包含關係,即一個構成要件必然包含另一構成要件要素,則前一構成要件對於後一構成要件即具特別關係。適用上基於特別條款優於一般條款之適用原則,適用有特別關係之特別構成要件已足。例如妨害行動自由罪與強制罪,僅論妨害行動自由罪。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

吸收關係


吸收關係係指存在主要行為與伴隨行為之關係,即實現一個較重犯罪型態之主要構成要件,通常會實現其他較輕之伴隨構成要件,基於吸收條款優先於被吸收條款適用之原則,僅適用較重之主要構成要件,即足以宣示該行為全部非價,較輕之構成要件則被排斥而不適用。例如:墮胎行為常伴隨傷害結果,則墮胎罪吸收普通傷害罪。 相關文章 競合 不純正競合 法條競合 特別關係 補充關係 吸收關係 擇一關係 與罰前行為 與罰後行為 純正競合 想像競合 夾結效果(Klammerwirkung) 數罪併罰 包括一罪 犯意變更 另行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