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關係為「結果犯」犯罪上對既遂犯審查中,行為與結果間所存在的「原因」與「結果」的必要連鎖關係,始能認為該結果必須由行為人來承擔,因果關係通常未規定於犯罪構成要件要素中,屬不成文構成要件要素。 社會學觀點 指事情的前因與後果間有著規律性或法則性的聯繫,亦是科學解釋所期望的「知其所以然」狀態。但社會科學企圖說明的因果關係,極少屬於「必然」的法則,多半是以「或然」的概念來解釋現象間的關係。 相關文章 構成要件該當性: 構成要件 、 該當性 客觀構成要件要素 行為主體 行為客體 實行行為(Handlungsbegriff) 行為不法(行為無價值) 行為能力(刑法) 行為結果 結果不法(結果無價值) 因果關係 、客觀歸責 行為情狀 主觀構成要件要素 一般主觀要素 特殊主觀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