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之債(Schuldverhältnis im weiteren Sinne)
廣義之債又稱廣義債之關係,係指 多個 狹義債之關係所建構之債,為多個單向之給付權利義務關係之概括,須於各個包含的狹義債之關係皆完成後,廣義債之關係始告消滅,屬債編分則中各種有名之債。如下圖舉例: 價金 債權人 ——————————————————→ 債務人 出賣人—————————————————————買受人 標的 債務人 ←—————————————————— 債權人 廣義債之關係包含了 兩個 之狹義債之關係(本圖中的兩個紅色箭頭,在某些情況下,會包含更多狹義債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