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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係指基於 意思表示 ,並依表示之意思而發生一定私法效果之法律事實。如契約、移轉所有權、抛棄、設定抵押等均屬法律行為。而意思表示包括行為意思(認知在做特定行為)、表示意思(認知該行為之法律意義)、效果意思(認知並希望發生特定法律效果)。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係指不符合法律規定精神或法秩序之法律事實,民法上之違法行為以損害賠償為法律效果之核心。包括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締約上過失等。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

適法行為


適法行為係指符合法律規定精神或法秩序之法律事實。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觀念通知又稱事實通知,係行為人就某種 事實 之觀念或認識所為之表示。如:債權讓與之通知(民法第297條)、承諾遲到之通知(民法第129條第1項)、總會召集之通知(民法第51條)等屬之。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感情表示係行為人基於 感情 作用所為之表示。如:夫妻之一方重婚或與人通姦,經他方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依法喪失離婚請求權。(民法第1053條,本條之同意或宥恕不已有法律效力之意思要件)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

表示行為


表示行為係表達心理狀態於外部,而得發生法律效果之行為,可分為法律行為及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意思通知係將自己之 意思 通知於他人之私法上行為。意思通知之行為並不以行為人企圖發法律效果為必要,而此類行為生效係因法律規定。如:對法定代理人承認之催告(民法第80條)、對債務人之請求(民法第129條第1項)、對要約之拒絕(民法第155條)、承認之拒絕(民法第170條第2項)等屬之。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準法律行為係法律行為以外之合法行為,基於法律規定,而發生法律效果,不論行為人內心是否想要發生該法律效果。準法律行為可分為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及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準法律行為及法律行為均為內部之意思表達於外部之行為) 準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 因 法律規定 而生法律效果 因 行為人之意思 而發生法律效果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

事實行為(Realakt)


事實行為又稱非表示行為,係指法律對於一定事實上的狀態或經過所發生的結果,賦予一定法律上效力的法律事實,而無須行為人有一定意識內容為前提,如無主物先占、遺失物拾得、埋藏物發現、添附物歸屬等屬之。 相關文章 適法行為 表示行為 法律行為 準法律行為(geschäftsähnliche Handlung) 意思通知(willensmitteilung)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感情表示(gefühläußerung) 事實行為(Realakt) 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