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高權行政(schlichthoheitliche Verwaltung) 分類: 行政法 行政種類 單純高權行政為國家居於統治權主體地位,依據公法做成行政行為,但不運用強制、命令之手段,而採給付、服務、救濟、照顧、救助、保護等不具有拘束力、強制力之手段達成公共目的,如資訊提供、指導、締結行政契約、設置公營造物、建設公共設施等屬之。 相關文章 依法律型態觀點區分 公權力行政 統治高權行政 單純高權行政 私經濟行政 行政私法行為(privatrechtsförmige Leistungsverwaltung) 行政輔助行為(privatrechliche Hilfsgeschäfte der Verwaltung) 行政營利行為(erwerbwirtschaftliche Betätigung der Verwalstung) 純粹參與交易行為 依行政目的區分 干預行政-給付行政(leisende Verwaltung)-計畫行政 依行政組織分類 直接行政-間接行政 內部行政-外部行政 依法律拘束程度區分 羈束行政-裁量行政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行政法 行政種類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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