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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之物


他人之物係指他人所有之有形的動產、不動產而言,不包括無形之權利,單純之權利並不處侵占罪之客體。

知慮淺薄


知慮淺薄係指缺乏知識、思慮不完全,通說認為知慮淺薄係指就特定事項之知慮淺薄,而不採一般知慮淺薄,如具體的交付財物或賦予財產上利益上知慮不足。

為他人處理事務


為他人處理事務係指基於對他人之內部關係,具有一定之任務,而負擔處理他人事務之法律義務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