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抗告



準抗告係指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檢察官所為的處分不服時,向所屬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該處分的救濟途徑。
與抗告比較:
抗告:對法院裁定不符,原裁定法院之上級法院為抗告法院
準抗告:對個別法官或檢察官處分不服,原處分法官或檢察官所屬法院為抗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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