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抗告 分類: 刑事訴訟法 抗告 通常救濟程序 準抗告係指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檢察官所為的處分不服時,向所屬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該處分的救濟途徑。 與抗告比較: 抗告:對法院裁定不符,原裁定法院之上級法院為抗告法院 準抗告:對個別法官或檢察官處分不服,原處分法官或檢察官所屬法院為抗告法院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事訴訟法 抗告 通常救濟程序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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