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抗告 分類: 刑事訴訟法 抗告 通常救濟程序 準抗告係指對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檢察官所為的處分不服時,向所屬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該處分的救濟途徑。 與抗告比較: 抗告:對法院裁定不符,原裁定法院之上級法院為抗告法院 準抗告:對個別法官或檢察官處分不服,原處分法官或檢察官所屬法院為抗告法院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事訴訟法 抗告 通常救濟程序 直接證據直接證據係指得以成為證明主要事實之證據,如被告的自白、現場錄...刑事訴訟法證據導論證據種類非供述證據非供述證據係指供述證據以外之證據,即非由人陳述一定事實之體驗...刑事訴訟法證據導論證據種類供述證據供述證據係指由人陳述對於一定事實之體驗及其他知識之證據,證據...刑事訴訟法證據導論證據種類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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