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股設立



募股設立又稱複雜設立、漸次設立、募集設立,係指公司成立時第一次所發行之股份並非全由發起人全數認足,就發起人所認股份以外部分之所餘股份,由發起人對外招募。採此種設立方式者多屬大型公司,其須經複雜之認股程序,且股東人數眾多,資本額較大。

參考來源
王文宇,《公司法論》,2008年9月,頁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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