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權 分類: 刑事訴訟法 刑訴當事人 被告 救濟權係指刑事訴訟程序中,被告得享有提起法律上救濟之權利。法律上救濟管道包括聲明異議權(刑事訴訟法第288條之3)、上訴(刑事訴訟法第344條)、抗告(刑事訴訟法第403條)及再審(刑事訴訟法第427條)。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事訴訟法 刑訴當事人 被告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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