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約



期約係指雙方約定,一方交付某種賄賂或不正利益,他方即為某種職務上之行為,期約以雙方意思一致為要件,此與要求僅須一方為要約者不同。也不論受賄人或行賄人哪一方為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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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問一方以帶有威脅性事先要求另一方,而另一方也勉強先行答應,是否構成期約要件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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