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 分類: 刑法 刑法分則 刑法用語 製造係加工於爆裂物或槍砲子彈之原料成爆裂物或軍用槍砲子彈,製造並不以原始製造違憲,如修理槍砲上已損壞之零件,使之恢復使用者,亦不失其為製造。而以達到可合成為槍,具有軍用槍之效用者,亦屬製造。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法 刑法分則 刑法用語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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