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 分類: 民事訴訟法 證據 抗辯係指對於原告主張之要件事實,被告違反對該個別要件事實之存在,而提出就該要件事實於法律評價尚可兩立之抗辯陳述,包括權利障礙事實(如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權利消滅事實(已清償契約債務)、權利排除事實(消滅時效完成)。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事訴訟法 證據 寄存送達寄存送達係不能依直接或補充送達時,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方自治或...民事訴訟法送達間接送達間接送達又稱補充送達,係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無法會晤應受...民事訴訟法送達直接送達直接送達系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法院書記...民事訴訟法送達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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