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 分類: 民事訴訟法 證據 抗辯係指對於原告主張之要件事實,被告違反對該個別要件事實之存在,而提出就該要件事實於法律評價尚可兩立之抗辯陳述,包括權利障礙事實(如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權利消滅事實(已清償契約債務)、權利排除事實(消滅時效完成)。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事訴訟法 證據 隨時提出主義隨時提出主義係指當事人得於言詞辯論期日終結前(這裡的言詞辯論...民事訴訟法民訴理論書狀審理主義書狀審理主義係指法院作為裁判基礎之訴訟資料,須以當事人以書狀...民事訴訟法民訴理論間接審理主義間接審理主義係指本案判決之法官不必親自參與該訴訟之審理程序,...民事訴訟法民訴理論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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