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 分類: 公共危險罪 刑法 刑法分則 公共場所係指多數人所集合之場所,如公園、道路、戲院、公署、營房等屬之。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公共危險罪 刑法 刑法分則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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