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證(民訴) 分類: 民事訴訟法 證據 本證係指為證明自己負有舉證責任之事時而提出之證據及證明之程度,而本證之證明程度必須達到使法官認為確有此事的確信程度,才能認為負舉證責任之一方舉證成功,否則就須負擔真偽不明之不利益。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事訴訟法 證據 言詞辯論階段言詞辯論階段又稱狹義言詞辯論階段,當事人為使法院得以判斷其有...民事訴訟法民訴程序階段法定證據主義法定證據主義係指某種事實應由何種證據方法證明及有多少證據價值...民事訴訟法民訴理論隨時提出主義隨時提出主義係指當事人得於言詞辯論期日終結前(這裡的言詞辯論...民事訴訟法民訴理論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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