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 分類: 民法 民法總則 法人 權利主體 財團法人係財產之集合體,並基於特定且繼續之目的,該目的可為公共目的,抑或為特定多數人利益,但不得將利益分配與財團之構成分子,故必以公益為目的。財團法人因為財產集合體,故僅一人亦得成立。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總則 法人 權利主體 當然無效當然無效係指無須當事人撤銷或法院宣告後才變為無效,於法律行為...民法民法總則無效確定無效確定無效係指無效之法律行為,不因當事人承認始變為有效。 相...民法民法總則無效自始無效自始無效係指因該法律行為欠缺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為自始無效,...民法民法總則無效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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