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 分類: 民法 民法總則 法人 權利主體 財團法人係財產之集合體,並基於特定且繼續之目的,該目的可為公共目的,抑或為特定多數人利益,但不得將利益分配與財團之構成分子,故必以公益為目的。財團法人因為財產集合體,故僅一人亦得成立。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總則 法人 權利主體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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