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多數困境(counter-majoritarian diffculty)



抗多數困境係指司法違憲審查權係審查立法權透過立法程序所獲致之多數決議,但國家統治力的正當性須或統治者的同意,但在民主國家,立法機構成員由人民選舉產生,但司法權構成員並非以選舉產生;對此,以司法審查權推翻立法權之決定之直接民主正當性則遭受挑戰。

學說上,發展出違憲審查正當化理論
一、實體價值、規範論:此說主張法律理性優於政治理性,解由法律解釋方法的研究與運用,法官有能力也更適合「發現」或「詮釋」憲法價值。

二、代表性補強的程序論:此說認為司法審查之功能是在補強或促進民主政治而非彼此對抗,法院若要介入或對抗民主政治的決定,必定是以司法者代表受基本權利保障,卻無法進入國會民主程序的弱勢少數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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