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withdraw the shares) 分類: 公司法 兩合公司 無限公司 退股係於公司存續中,基於股東之意思或法律規定,由公司以退股時公司財產之狀況為準結算其出資之損益後,退還出資給退股股東,而該股東喪失股東地位,在中華民國公司法中,僅規定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得退股,以免永久承擔無限責任,而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係有限責任,不得聲明退股。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公司法 兩合公司 無限公司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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