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 分類: 刑法 刑法分則 偽造文書印文罪 文書係指記載其所表示之意思或觀念之有體物。文書之功能包括:保證功能(其上之簽名表示對內容負責)、穩固功能(記載於有體物、具有相當程度存續性、以文字或可替代文字之符號記載)、證明功能(文書師內容係證明法律上或社會生活上重要事項)。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法 刑法分則 偽造文書印文罪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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