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



治外法權係基於國際法,特定人士於本國領域內的犯罪行為不受本國法律規範,國際上認為享有治外法權者,主要有以下三者:
1.外國元首:國際法上認為應邀到訪的外國元首及其同行家屬與隨從,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2.外國使節:外國駐本國的大使、公使、領事等按國際慣例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3.外國軍隊:經本國允許而停留在本國的外國軍隊在停留期間享有治外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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