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形式 分類: 立法程序與技術 法制原理 條文構造 外部形式係指法規的外部表現方式,可分為總則、分則(各章規定)、罰則、附則等四個部分說明其基本表現形式。 相關文章 外部形式-內部結構 法律分章原則 一條一文原則 法條分項方式 逐進分項法 以次項補充前項法 法條分款方式 擇一分款法 全備分款法 平示分款法 概括分款法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立法程序與技術 法制原理 條文構造 不當立法不當立法係指立法行為在形式上合法,但就實質而言,其程序或內容...法制原理立法程序與技術狹義比例性原則狹義比例性原則又稱相當性原則、平衡原則,係指面對多數可能選擇...一般法律原則憲法憲法一般原則法制原理立法技術原理立法程序與技術行政法必要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又稱最小侵害原則,係指裁量時面對多數可能玄擇之處置...一般法律原則憲法憲法一般原則法制原理立法技術原理立法程序與技術行政法bRelated 留言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