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清償 分類: 民法 民法債編 清償 一部清償原則上為法律所不許,但依民法第318條規定,法院得斟酌債務人之狀況,允許於無造成債權人利益侵害之情形,債務允許債務人於相當期間內,分期給付,或緩期清償。對於不可分之給付,法院得比照緩期清償之規定。 相關文章 清償(solutio/performance/Erfüllung/paiement) 一部清償-代物清償(accord and satisfaction/Leistung an Erfüllungsstatt/dation en paiement)-新債清償 清償地 送付之債-往取之債-赴償之債 收據(Quittung/quittance)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債編 清償 共同代理共同代理係由兩人以上連帶負責之代理,如民法第168條規定共同...代理民法民法總則單獨代理單獨代理又稱獨立代理,係代理權屬於一人,或數人得單獨行使代理...代理民法民法總則特別代理特別代理又稱部分代理,係代理權之範圍受特別限制之代理,如係僅...代理民法民法總則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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