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規定 分類: 民法 民法總則 私法規定類型 禁止規定係指不得為特定行為之規定,為法令禁止之行為,亦非有效。如民法第222條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相關文章 任意規定 強行規定 強制規定 禁止規定 效力規定 取締規定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總則 私法規定類型 請求權(Anspruchsrecht)請求他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 類型: 財產上請求權:...權利類型民法民法總則形成權(Gestaltungsrecht)形成權係指由權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法律關係發生、消滅、變更...權利類型民法民法總則承認權使未生效的法律關係發生效力,如限制行為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而...權利類型民法民法總則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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