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規定 分類: 民法 民法總則 私法規定類型 禁止規定係指不得為特定行為之規定,為法令禁止之行為,亦非有效。如民法第222條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相關文章 任意規定 強行規定 強制規定 禁止規定 效力規定 取締規定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總則 私法規定類型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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