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 分類: 刑法 刑法用語 公務員係規定於刑法第10條第2項,其在刑法上得以界定公務員犯罪的主體(以公務員為行為主體,包括具公務員身分之純正身分犯、不純正身分犯)、界定妨害公物罪之客體(以公務員為行為客體)、界定公文書之範圍。而刑法上的公務員類型可分為身分公務員、職權公務員、受託公務員三種。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法 刑法用語 行為犯(舉動犯)行為犯為行為人只要單純地實現構成要件所描述的犯罪事實,無待任...刑法犯罪類型結果犯結果犯為行為必須發生構成要件所預定之結果,始能既遂之犯罪,在...刑法犯罪類型實害犯實害犯為行為對於法益或行為客體造成客觀可見的損害結果,始能成...刑法犯罪類型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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