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構成要件



空白構成要件又稱「空白刑法」、「有待補充之構成要件」,係指僅規定罪名、法定刑、部分構成要件要素,存在尚待補充的構成要件,而未完整規定全部構成犯罪事實,須以其他法律、行政規章、命令、學理等為補充,始得運作。
例如:刑法第192條第1項「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117條「於外國交戰之際,違背政府局外中立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等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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