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發 分類: 刑事訴訟法 偵查 偵查開始 告發係指無告訴權之人,知有犯罪嫌疑時,藉由舉發犯罪促使國家追訴機關發動偵查。可分為一般人告發(刑事訴訟法第240條)、公務員告發(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前者屬任意第三人之告發;後者為公務員執行職務知有犯罪而有告發之義務。 相關文章 告訴、告發、自首、請求 偵查法定原則 偵查不公開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事訴訟法 偵查 偵查開始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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