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審判制度 分類: 不起訴處分 刑事訴訟法 偵查 緩起訴處分 交付審判制度僅限於告訴人不服檢察官所作之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被告之救濟僅再議,不得交付審判。 相關文章 不起訴處分 絕對不起訴處分 相對不起訴處分 微罪不舉 執行無實益 緩起訴處分 再議制度 交付審判制度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不起訴處分 刑事訴訟法 偵查 緩起訴處分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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