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權主義 分類: 民事訴訟法 民訴理論 處分權主義又稱當事人處分權主義,有關訴訟程序之開始、結束、進行,取決於當事人之意思為之,但於公益之要求、非訟事件等情形則受限制。與職權調查主義相對,源於私法自治之原理。 第一層面:訴訟之開始由當事人(即原告)決定。 第二層面:審判之對象範圍由當事人(即原告)決定。 第三層面:當事人得決定訴訟之終結。 相關文章 處分權主義vs.職權調查主義 辯論主義vs.職權探知主義 公開主義vs.不公開主義 直接審理主義vs.間接審理主義 言詞審理主義vs.書狀審理主義 適時提出主義vs.隨時提出主義 自由心證主義vs.法定證據主義 集中審理主義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事訴訟法 民訴理論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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