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主義
辯論主義又稱當事人辯論主義,係指訴訟程序中有關事實、證據之蒐集,均由當事人自主提出,法院僅得以當事人提出之事實、證據作為適用法之基礎。相對於職權探知主義。
第一命題:非經當事人主張之事實,法院不得採為判決之基礎。
第二命題:經當事人自認之事實,法院應逕採為判決之基礎。
第三命題:非經當事人提出之證據,法院不得職權調查之。
第一命題:非經當事人主張之事實,法院不得採為判決之基礎。
第二命題:經當事人自認之事實,法院應逕採為判決之基礎。
第三命題:非經當事人提出之證據,法院不得職權調查之。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