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給付義務(sekundäre Leistungspflicht) 分類: 民法 民法債編 給付義務群 次給付義務又稱第二次給付義務,係指因特定事由發生,當事人無法完整履行原給付義務,為重新調整當事人之法益(利益)而產生的給付義務,如給付不能、給付遲延及不完全給付所生的損害賠償義務,及契約解除後回復原狀之義務。 相關文章 債之關係義務群 主給付義務(Hauptleistungspflicht)-從給付義務(Nebenleistungspflicht)-附隨義務(Nebenpflicht)(輔助義務-保護義務) 原給付義務(Primäre Leistungspflicht)-次給付義務(sekundäre Leistungspflicht) 真正義務-不真正義務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債編 給付義務群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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