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融通物
不融通物又稱不流通物,為不能為私權上的交易客體者,不得買賣,甚至持有,以不融通物為標的的契約無效,如公園、道路、毒品、機關廳舍等均屬之。
一般而言,不融通物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般而言,不融通物可分為以下幾類:
- 古物及法物:古物及法物只屬於文化資產的古物、古蹟等。
- 公有物:公用物又稱公務用物,包括國家或公共團體或其他公法人所有之物,意即基於國家公權力目的所使用之物,如政府機關的建築物、監獄、軍艦等皆屬之。
- 公用物:公用物為以直接供一般大眾使用為目的之物,包括如學校、公園、道路、圖書館、河川等。
- 違禁物:違禁物為法令上禁止為交易客體的物,可分為兩種,一為不禁止所有但禁止融通,如猥褻書畫等;另有禁止融通也不可所有者,如毒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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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的學理分類
- 融通物-不融通物
- 可分物(res dividuae/teibare Sachen/choses divisibles)-不可分物(res individuae/unteibare Sachen/choses indivisibles)
- 代替物(res fungibiles/vetretbere Sachen/choses fongibles/fungible goods)-不代替物(res non fungibiles/goods which are not fungible)
- 消費物-非消費物
- 單一物(Einfache Sachen)-合成物(Zusammengesetzte Sachen)-集合物(Gesamtsache)
- 特定物-種類物
- 物的法律上分類
- 動產-不動產(real property/immovales)
- 主物(Hauptsache)-從物(Zubehör)
- 原物(Substanz/chose originaire)-孳息(Fructus)
- 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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