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為期間



非行為期間又稱猶豫期間,為非當事人或法院為訴訟行為必須遵守之期間,共有四種類型:
1.在途期間:民事訴法第162條
2.就審期間:民事訴訟法第261條第2項、429條第2項
3.履行期間:民事訴訟法第396條第1項
4.生效期間:民事訴訟法第15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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