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說 分類: 公私法區分 行政法 權利說又稱從屬說、隸屬說,此說以法規範所涉關係之當事人地位作為區分,如果為規範上下服從關係者屬於公法;而規範對等關係者即屬私法。 此說雖能適用於多數情形,但私法中亦有權利服從關係;公法中亦有對等權利義務關係,也無法說明公行政之事實行為及特定請求權的定位。 相關文章 公法與私法區分 利益說 權利說 主體說 新主體說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公私法區分 行政法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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