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變更



主體變更及權利本身不變,僅變更權利人。
1.權利由被繼受人變為繼受人擁有。
2.少數主體變為多數主體:如個人遺產由子女共同繼承。
3.多數主體變為少數主體:如共有人中一人拋棄其共有。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