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住所



法定住所係指基於特定身分關係,依法律規定所設定的住所,於民法上可分為四種,一為無行為能力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之住所,其以法定代理人之住所為住所;二為夫妻之住所,原則上由夫妻共同協議,未協議或協議不成,得聲請法院定之;三為未成年子女之住所,以其父母之住所為住所,然未成年人結婚後取得行為能力得設定住所;四為擬制住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