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



罰金為令犯罪人繳納一定金額之刑罰,屬於財產刑,罰金數額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刑法第33條第5款)。受罰金刑宣告,如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德上顯可宥恕得易以訓誡(刑法第43條),而罰金刑若未於規定期間內完納,則需易服勞役(刑法第42條),受徒刑或拘役宣告者在符合特定規定之情形下得易科罰金(刑法第4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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