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 分類: 刑法 刑罰種類 刑罰論 罰金為令犯罪人繳納一定金額之刑罰,屬於財產刑,罰金數額為新台幣1000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刑法第33條第5款)。受罰金刑宣告,如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德上顯可宥恕得易以訓誡(刑法第43條),而罰金刑若未於規定期間內完納,則需易服勞役(刑法第42條),受徒刑或拘役宣告者在符合特定規定之情形下得易科罰金(刑法第41條)。 相關文章 主刑(Hauptstrafe) 死刑(capital punishment/Todesstrafe/peine de mort) 無期徒刑(lebenslange Freiheitsstrafe) 有期徒刑(zeitige Freiheitsstrafe) 拘役 罰金 專科罰金 併科罰金 從刑(Nebenstrafe) 褫奪公權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刑法 刑罰種類 刑罰論 留言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