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權(Anspruchsrecht)



請求他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權利。
類型:
  • 財產上請求權:
    • 債權請求權:債權人為實現債權而要求債務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如出賣人請求買受人給付價金(民法第367條)、買受人請求出賣人交付買賣標的物(民法第348條)。
    • 物權請求權:向不特定人要求一定行為之權能,如所有物返還、所有權妨害除去(民法第767條)、占有物返還、占有妨害除去(民法第962條)等。
  • 身分上請求權:身分上的請求權,如親屬權受侵害時請求除去、繼承回復請求權(民法第114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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