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經濟行政



私經濟行政又稱國庫行政(fiskalische Verwaltung),為國家以私人之地位,不居於公權力主體地位,並以私法的規定,從事行政行為,原則上適用民法規定。可以分成四種類型:行政私法行為、行政輔助行為、行政營利行為、純粹參與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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