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代理 分類: 代理 民法 民法總則 代理人以本人之名義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在代理人之代理權限內,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之制度。 相關文章 代理分類 有權代理-無權代理(Vertretung ohne Vertretungsmacht/représentation non fondée)-表見代理 直接代理-間接代理(mittelbare Stellvertretung) 法定代理-意定代理 積極代理-消極代理 一般代理-特別代理 單獨代理-共同代理 本代理-複代理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代理 民法 民法總則 積極代理積極代理又稱主動代理,係代理人代本人向相對人為意思表示之代理...代理民法民法總則法定代理法定代理系代理權非由於本人之授權行為而生,而是基於法律之規定...代理民法民法總則意定代理意定代理又稱任意代理,係基於本人之意思表示,由於本人之授權行...代理民法民法總則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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