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條件 分類: 民法 民法總則 條件 混合條件的條件成就與否取決於一方當事人即第三人之意思,或其他事實者,例如甲與乙訂立房屋之贈與契約,而該契約乙與丙結婚為條件。 相關文章 條件(condicio/condition/Bedingung)的類型 以條件的效力區分 停止條件-解除條件 以特定事實發生與否為區分 積極條件-消極條件 以條件之成就是否受當事人意思之決定區分 偶成條件-隨意條件-混合條件 以條件內容是否為不確定之事實區分 真正條件-不真正條件(包括法定條件、既成條件、不能條件、不法條件)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總則 條件 留言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