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條件 分類: 民法 民法總則 條件 混合條件的條件成就與否取決於一方當事人即第三人之意思,或其他事實者,例如甲與乙訂立房屋之贈與契約,而該契約乙與丙結婚為條件。 相關文章 條件(condicio/condition/Bedingung)的類型 以條件的效力區分 停止條件-解除條件 以特定事實發生與否為區分 積極條件-消極條件 以條件之成就是否受當事人意思之決定區分 偶成條件-隨意條件-混合條件 以條件內容是否為不確定之事實區分 真正條件-不真正條件(包括法定條件、既成條件、不能條件、不法條件)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總則 條件 非專屬權非專屬權係指得分離於特定權利主體(人) ,此種權利得讓與、拋...權利類型民法民法總則專屬權專屬權係指不得分離於特定權利主體(人),專屬於特定人之權利,...權利類型民法民法總則從權利(accessory right/Nebenrecht/droit accessoire)從權利係指需依賴他項權利始能存在之權利,從權利以主權利存在為...權利類型民法民法總則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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