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溯及既往原則(Prinzip der Nichtrückwirkung/principe de non-rétroactivité) 分類: 立法技術原理 立法程序與技術 刑法 刑法效力 行政法 時之效力 不溯及既往原則為法律不得將規範的效果延伸到法律生效前已完成或發成的事件或行為,所以法律生效係自公布之後的特定日、規定生效之日起「向後」發生效力,但仍有例外,即法規得以溯即生效,法規之釋示則不受不溯及既往原則拘束,就法規溯及生效可分為「真正溯及」及「不真正溯及」,但兩者的區分標準上仍不構具體明確,仍須就個案判斷。 相關文章 從舊原則-從新原則-從輕原則 折衷原則 從舊從輕原則 從新從輕原則 不溯及既往原則(Prinzip der Nichtrückwirkung/principe de non-rétroactivité) 不真正溯及既往 真正溯及既往 限時法 法秩序維持原則 遵守裁量界限原則 所管事項原則 條約優先原則 後法優先原則 特別法優先原則 強制性原則 實效性原則 不溯及既往原則(Prinzip der Nichtrückwirkung/principe de non-rétroactivité) 一般法律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 法明確性原則 平等原則 比例原則(Verhältnismäßigkeitsprinzip/proportionality) 適當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 狹義比例性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公益原則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立法技術原理 立法程序與技術 刑法 刑法效力 行政法 時之效力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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