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溯及既往原則(Prinzip der Nichtrückwirkung/principe de non-rétroactivité)



不溯及既往原則為法律不得將規範的效果延伸到法律生效前已完成或發成的事件或行為,所以法律生效係自公布之後的特定日、規定生效之日起「向後」發生效力,但仍有例外,即法規得以溯即生效,法規之釋示則不受不溯及既往原則拘束,就法規溯及生效可分為「真正溯及」及「不真正溯及」,但兩者的區分標準上仍不構具體明確,仍須就個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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