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明確性原則



法明確性原則係要求立法行為具有可理解性、預見可能性、審查可能性。
可理解性:法規範之意義並非難以理解
可預見性:應有客觀、一致之認定標準,使一般人得以明確掌握。
可審查性: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以司法提供人民有效的權利救濟途徑(大法官解釋多認為法律規定本身需足夠明確,以作為司法審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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