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轄 分類: 民事訴訟法 管轄 指定管轄係指有關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或管轄區域境界不明導致不能辨明有管轄權之法院,或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而須由直接上級法院依當事人聲請或受訴法院之請求指定管轄。 當事人對於指定管轄之裁定不得抗告,亦不能於上訴時隨同聲明不服。 相關文章 法定管轄-合意管轄-應訴管轄-指定管轄 土地管轄-職務管轄-事物管轄 專屬管轄-任意管轄 寄寓地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事訴訟法 管轄 行為期間行為期間為法律規定應於一定期間內為訴訟行為之期間。 相關文...期日期間民事訴訟法法定期間法定期間為法律有明文規定該期間長短之期間。 相關文章 ┌裁...期日期間民事訴訟法非行為期間非行為期間又稱猶豫期間,為非當事人或法院為訴訟行為必須遵守之...期日期間民事訴訟法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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