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對話意思表示 分類: 民法 民法總則 意思表示 非對話意思表示係指無法直接進行交換意思表示,僅能「間接」為意思表示,例如以書信或傳真方式為意思表示。非對話意思表示以該意思表示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到達主義,民法第95條),即於該意思表示使用之工具,已進入受領人得支配之範圍之時,而為受領者可了解之狀態,為意思表示生效之時點,例如買家(買受人)以寄信方式表示願以300萬購買某房屋,則該意思表示於通常時間(如上班時間)投入賣家(出賣人)之信箱,發生效力,但非通常時間送達(如半夜),則以隔日能收信之通常時間為生效時點。 相關文章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要件 表示行為(客觀) 法效意思(主觀):行為意思、表示意思、效果意思 意思表示方法:明示、默示、沉默(Schweigen) 無相對人意思表示-有相對人意思表示(對話意思表示-非對話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瑕疵 意思表示不一致 虛偽意思表示(單獨虛偽意思表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錯誤(意思表示內容錯誤-表示行為錯誤-動機錯誤-傳達錯誤) 意思表示不自由 詐欺 脅迫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民法 民法總則 意思表示 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係指行使權利或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民法第...一般法律原則權利行使民法民法總則法制原理立法技術原理立法程序與技術行政法表示行為表示行為係指將內心之法效意思表示於外之行為,例如契約書上簽名...意思表示民法民法總則法效意思法效意思係指表意人內心之意思,一般而言,可分為行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民法民法總則bRelated 留言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