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Schweigen)



沉默又稱單純沉默,係指單純不做為,一般而言不具法律上的效力,因單純沉默並無法由其他事實推知其意思,但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或特殊交易慣例而發生特定效力。沉默例外具有表示作用如民法第80條:「法定代理人於催告期間內不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民法第451條:「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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