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法條 分類: 立法程序與技術 法制原理 法條種類 不完全法條係指不具備法律效果之規定,無法發揮規範的功能,此種法條僅能用於進一步說明、限制或引用另外一個法條或章節。 不完全法條依立法技術之不同,可再細分為四種:說明性、限制性、引用性、擬制性。 相關文章 嚴格規定-衡平規定(授予裁量規定-概括規定-空白規定) 任意規定-強行規定(命令行為規定-禁止規定-授權規定) 完全法條 不完全法條 引用性法條 適用 準用 比照 擬制性法條 視為 視同 說明性法條 限制性法條 訓示規定 例示規定-列舉規定(正面表列-負面表列)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立法程序與技術 法制原理 法條種類 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係以保護人民對於法律之信賴,要件上包括信賴基礎的...一般法律原則憲法憲法一般原則法制原理立法技術原理立法程序與技術行政法法明確性原則法明確性原則係要求立法行為具有可理解性、預見可能性、審查可能...一般法律原則憲法憲法一般原則法制原理立法技術原理立法程序與技術行政法比例原則(Verhältnismäßigkeitsprinzip/proportionality)比例原則又稱最小侵害原則或是禁止侵害過當原則,係指國家的權力...一般法律原則憲法憲法一般原則法制原理立法技術原理立法程序與技術行政法bRelated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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